要闻|全总:工会职工福利支出可根据物价上涨适度调整

发布日期:2019/01/25

2018年12月27日,全国总工会召开2019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

在2019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上,全总权益保障部巡视员栾樾表示,不要小看点点福利,它对一个家庭而言,能够增添节日的气氛,能够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希望地方会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对福利的标准适度的增加。

栾樾介绍,2014年全总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出台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哪些福利可以发放,在保障职工按规定享受正常福利待遇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去年全总又重新修订了办法,规定了支出范围和标准。从现在对基层单位执行情况看,大部分的基层单位都能够按照规定给职工发适当的福利,也赢得了广大职工的欢迎,深受广大职工的好评。不可否认,还有一小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把握上把握不准,有的还在观望。但大部分企业还是执行,深受很多职工或者企事业单位的欢迎。

近年来,全总一直在积极推动职工正常福利保障。今年在下发送温暖通知中,明确各地各个单位工会要推动企业保障职工福利。中办、国办前不久也发了在两节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专门有一个要求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这项工作在大部分单位得到了落实。

栾樾表示,希望地方会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对福利的标准适度的增加。福建省工会根据物价的上涨情况今年做出调整,今年的福利由去年规定的年度每个职工的福利不超过1300元,调整至1800元。福建省总工会同时还针对遇到困难的10类人员定了一些慰问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0块钱,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块钱。

栾樾还表示,在职工福利发放上,机关、事业、国企这三个发放主体要注意资源来源要正当,要用单位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开支以及把握发放的形式两点。不能发放高档的奢侈商品,包括购物卡、代金券不允许,要严格注意。不能用公款,挪用工作经费,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能发放高档的奢侈商品,包括购物卡、代金券。


来源:人民网客户端、中工网、当代先锋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