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福利费大家肯定不陌生,那么关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您了解吗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概念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信息来源: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二、职工福利费用税前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
三、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中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四、职工福利费核算的要求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五、关于税前扣除凭证
常见职工福利费需取得各种凭证种类,如发放表等。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2018 年 第 28 号)
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发放现金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依据:12366纳税服务平台热点问题解答
六、申报表填写
第 3 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 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 1 列、第 2 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 1-5 列金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资料来源: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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