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普比例不再“一刀切”!职业教育法首次大修!5月1日实施

发布日期:2022/04/25

从“分流协调发展,重新定义普职分流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


新修订的《职教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备受关注的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话题,也得到了回应。


分流协调发展


分流协调发展几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


此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曾明确提到要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2021年的《职教法》修订草案中,对普职分流给出了明确的规划: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而最终版本中,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分流协调,几字之差可以看到,强制的意味越来越弱。


饱受争议的职普分流到底将如何?

会彻底取消吗?


业界专家认为,对于职普比例,今后不能一刀切了。修订后的《职教法》强调职业教育的发展因地制宜,不同区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政策,东部和西部、城市和乡村在职业教育政策方面可以大不一样,要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有自己的创新特色。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修订后的《职教法》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是指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让职业教育的发展跟普通教育的差别减少。但并不是不分流,因为在招生环节客观存在分流。


对于一个地方来说,职业教育发展得好不好,在当地有没有认可度,学生是否愿意上职业学校,企业是否愿意招聘职校学生,毕业的学生发展得好不好,这才是更关键的问题。所以今后各个地方都会想办法回避强制分流,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强制分流。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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